師丈代陳凰鳳老師慎重聲明:
8月份發現坊間有出版越南語教材販售者署名魏明哲著作,
居然抄襲陳凰鳳老師政治大學教本「基礎越南語」及公企中心授課的講義內容,
卻從未徵詢過陳老師或在出版品中註明原著者,可見剽竊意圖明顯。
很遺憾發生這樣的事情,尤其在文化昌明、智慧財產權觀念如此普及的台灣,
連中學生也知道影印他人筆記都可能觸法作牢。
居然還有人會明目張膽地剽竊著作權做發行謀利的犯罪行為。
而且魏明哲這個人還曾是陳老師在公企中心的學生並自稱是法律學系畢業,竟然知法犯法;
因此陳老師難過又感慨地說只有一種可能就是這個人根本看不起越南老師,
認為越南人在台灣的社經地位低落無能力維護自己權益吧!所以可以隨意竊取。
總之,不知道魏明哲這個人是真壞還是真蠢?
明知故犯還看不起人!當然不能就這樣算了,
陳老師因此委託師丈好友陳俊斌律師對魏明哲及出版社採取法律行動,
日前終於獲知這本抄襲作品已經在書局中下架,
魏明哲也來函表達歉意並賠償(如附件)。
陳老師與師丈則會將賠償金應付法律服務費用後餘款全數捐給公益團體。
師丈特此公開說明並再陳述陳凰鳳老師的理想請求尊重:
陳凰鳳老師為族群融合理想而推動越南語言與文化,期間教學與著作、演出作品無數;
一直以來從未將這些作品視為賺錢的用具,而是希望成為影響社會的媒介。
所以師丈都是設法將它們公開展示在免費的媒體網絡,
任何人不需要花錢購買或報名都能在各種管道接觸、了解或學習越南語言與文化,
這個精神陳老師始終堅持,所以即使像電視教學花費數百萬的製作,觀賞也是免費的。
但是不能因為陳老師的大方奉獻卻成為貪圖小利者的方便門道。
所以不得不對違反智慧財產權又不尊重老師之行為有所表示。
希望爾後不要再發現這樣不愉快的狀況。
另外就觀察魏明哲欲藉抄襲越語教材出書以塑造自稱越南專家形象一事,
師丈也想在此發表一點個人意見供各位同學參考;
師丈駐海外19年,在越南從事工程建設11年(1991-2001年),
陪著越南鋪國道、搭混凝土廠、建水庫、闢工業區、蓋五星級酒店;
做得不算努力、見識卻不少;
最後帶回來越南最有價值的資產-陳凰鳳老師。
但師丈從來不敢自居為越南專家或做人家什麼有的沒有的顧問;
更從不曾想介紹任何人前往越南投資或做什麼事情。
而陳老師就是學越南法律的,
但她會去教人家越南語言與文化卻也絕不會做任何什麼顧問去談論或教人家投資和經營越南。
師丈想說的就是不要相信任何人對你自誇的海外經驗與能力,
因為有賺錢本事的人沒空教你,
有空教你賺錢的人,那他沒空去賺錢只是想賺你的錢。
所以若想去越南就業、創業或投資開創新人生,
那只要好好學會越南語,然後靠自己原來的本事就行了。
因為越南除了人民講的話和台灣不一樣以外,其他人性都一樣。
但若一個人沒有本事,就算去了越南或任何地方也不會變有用的。
師丈 簡志榮
2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happyvietnamese/
Xin chào!陳凰鳳老師的同學會在facebook成立了!
這是提供
八年了,超過一千六百位同學親臨感受過
不論你現在何處?還記得幾句越南語?
都歡迎你回到這裡,留下隻字片語
喚起老同學的愉快回憶,分享新同學此刻的歡樂
連絡
※※※
學越語 越學越快樂
不灑悲情 不用同情 不必激情
快樂學習就可以是一種公益
推動多元文化台灣 促進族群融合
試試看!跟著
您的一小步 台灣美好的一大步
cảm ơn
No Comments